转后勤处:关于调整设备类固定资产入账计价起点的通知

2012-12-20

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文件

后勤〔201232

关于调整设备类固定资产入账计价起点的通知

集团各单位:

根据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(财政部令第68号)、《国务院侨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(暂时)办法》(国侨秘发〔2012〕112号)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 经研究,决定将公司设备类(含家具,下同)固定资产入账计价起点从单价500元调整至单价1000元。

调整后的公司设备类固定资产新定义为: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,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,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设备,纳入固定资产管理。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,但数量为20件以上并且总金额2万元以上,同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,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。

凡不符合上述固定资产定义的设备,请按《太阳集团见好就收9728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管理办法》管理。本次设备类固定资产入账计价起点调整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,原单位价值未达1000元的设备类固定资产账同时调整为低值品账。

特此通知。

后勤与资产管理处
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
2012年1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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